在现代社会中,农村常说的“五服”,是指九个辈分的亲戚(九族:高祖、曾祖、祖父、父亲、自己、儿子、孙子、曾孙、玄孙)。如果超出了这九个辈分,但还是同一家族的人,那么就算是“出五服”了。
这种说法在今天是比较常见且容易理解的,但在古代封建王朝中,五服的具体含义远比我们今天理解的更为复杂。
古代历史上,“五服论”是以天子为核心的。其意思是根据距离天子的远近,来划分不同的“服区”。天子直接统治的地区叫做“甸服”,而围绕天子而形成保护圈的列国被称为“侯服”,再往外就有“绥服”(宾服)、“要服”和“荒服”。
这些五服的范围通常是五百里,每隔五百里就减少一层。每个地区在贡品上也有不同的规定。距离天子近的地方,必须更频繁地朝贡。而更远的地区则相对较少。
甸服每天朝贡,侯服每月朝贡,绥服按季,要服按年,荒服则可能一生只朝贡一次。
五服的不同之处不仅仅是朝贡的频率,还有管理的方式。侯服由朝廷的重臣管理,绥服则更注重民众的教育。而像要服、荒服这类地区,多为流放之地,罪人通常会被发配到这些地方。
那么,五服是如何与亲戚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呢?
其实,民间老百姓通过“天子五服论”来区分自己与亲戚之间的血缘关系与亲疏程度。五服的概念从天子开始,逐渐扩展到百姓的家庭中。任何相差不超过五代的直系亲属,都可以算作五服之内。这样简单而直白的划分,使得更多的老百姓容易接受这一观念。
历史上最著名的“诛灭十族”事件就是明成祖朱棣处死大儒方孝孺。很多人不理解朱棣威胁方孝孺要“诛九族”是什么意思,其实,这就是指“方孝孺的五服”。至于方孝孺说的“诛我十族又何妨”,各位学者的看法不一,有人认为是指方孝孺的学生,也有学者认为是指他的朋友。总之,历史学者对此没有一致的看法。
五服之外非亲戚
那么,为什么古人会提出“五服之外非亲戚”的说法呢?如前所述,九族之外的本家人是否算作亲戚呢?
答案并不是如此简单。古人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看法,主要有两个原因。第一是古人眼中亲疏有别;第二是受古代祭祀和丧葬文化的影响。
“亲疏有别”其实很好理解。在很多古代大家族中,往往会区分“嫡系”和“庶出”。比如三国时期的袁绍和袁术兄弟,虽然同父异母,但袁术是嫡出,而袁绍只是庶出长子。在之后的发展中,袁术的子孙会比袁绍的子孙地位更高一些,家族的关系也因此产生了距离。
这种区别随着古代宗法的变化也会有所调整。例如,袁绍过继给袁成后,其地位就要高于袁术。
再说说丧葬文化的影响。民间有句俗语叫做“五代迁坟”。这并不是说过了五代就要迁走祖宗的墓,而是超过五代后,祖宗就不会再庇佑后代,因此也就不再需要祭拜了。
因此,在划分亲戚关系时,通常会默认超过五代的人已经不是亲戚,也就有了“五服之外非亲戚”的说法。
除此之外,在古代封建社会中,五服的划分不仅可以帮助判断某人是否为亲戚,还可以成为两个人是否可以成亲的标准。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,贵族家庭一夫多妻的现象非常常见。这也使得许多亲戚关系变得更加复杂。
为了避免近亲结婚的情况出现,人们会根据家谱推算对方是否在五服之外。如果不在五服之外,即使双方再怎么喜欢,也不能结为夫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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